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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商標能有多個主人?共有商標了解一下!你知道什么是共有商標嗎?商標所有權不是歸某一個自然人或某一家企業(yè)、組織嗎?今天,小編就和大家聊聊什么是共有商標,一起長知識啦! 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的同一商標,稱為共有商標。 【法律依據(jù)】 《商標法》第五條規(guī)定,“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共同享有和行使該商標專用權。” 主體的復數(shù)性 共有商標權的主體是兩個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它表達的是權利主體的復數(shù)而不是權利客體的復數(shù)。數(shù)人基于共同注冊或者共同受讓而擁有對同一商標的專用權,才是共有商標權。 權利的單一性 共有商標權是一個商標權而不是數(shù)個商標權,共有是指對同一商標的共有而不是對數(shù)個商標的共有。如果數(shù)人既對甲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又對乙商標享有商標專用權,則是兩個獨立的共有商標權,而不是一個共有商標權。 共有商標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始取得和繼受取得兩種方式。 原始取得 共有商標權的原始取得就是共同申請取得,即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民事主體共同向商標局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從而獲得商標權。 繼受取得 共有商標權的繼受取得主要包括下面三種方式: ①轉讓取得 即通過合同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標權。具體可以分為三種情形: 其一,商標權共有人通過合同的方式將其享有的共有商標權份額部分轉讓給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甲、乙共有商標“太陽”,甲將其就商標“太陽”所享有的份額部分轉讓給丙。甲、乙、丙成為商標“太陽”的共有人。 其二,商標權共有人一方通過合同的方式將其享有的共有商標權份額全部轉讓給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例如:甲、乙共有商標“太陽”,甲將其就商標“太陽”所享有的份額全部轉讓給丙。乙、丙成為商標“太陽”的共有人。 其三,單一主體商標權權利人轉讓其商標權的部分份額。例如,甲將其商標“太陽”的部分份額轉讓給乙,甲、乙成為商標“太陽”的共有人。 ②繼承取得 即自然人通過繼承、遺產(chǎn)分配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標權。可以分為兩種情形: 其一,單一主體商標權權利人死亡,繼承人為多數(shù)人時,繼承人可依《繼承法》的有關規(guī)定繼承該商標權,成為商標權共有人。例如,甲擁有注冊商標“太陽”,甲死亡后,該商標由繼承人丙、丁繼承。 其二,共有商標權權利人死亡,由其繼承人繼承該權利人的地位成為商標權共有人。例如,甲、乙共同擁有注冊商標“太陽”,甲死亡后,其地位由繼承人丙、丁繼承。 ③承繼取得 即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合并、分立的方式取得共有商標權!睹穹ㄍ▌t》第四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企業(yè)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權利和義務由變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擔”,其中的權利也包括商標權。 簡單來說,共有商標就是“一個商標,多個主人”的情況。無論是共有商標還是單獨享有商標,我們都應更好的保護商標的專用權。 |